日前,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對2016年全國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部署!豆ぷ靼才拧窂慕∪ㄒ帢藴嗜胧,突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監管體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安排》中指出,要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錄、地方標準目錄。(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會同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加快制修訂一批重點食品安全標準和農藥獸藥殘留標準。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廢止、修訂其他相關食品標準。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調整、公布工作機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強化標準制定工作與監管執法工作的銜接。(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實施加快完善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農藥殘留標準1000項、獸藥殘留標準100項、農業行業標準300項。(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
《工作安排》中還特別提出,要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繼續加強食用農產品、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支持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購置和實驗室改造,強化基層檢驗檢測能力。加大風險監測和監管執法、技術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和食品監管基層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建設,提高裝備配備水平,確保基層風險監測和監管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
詳細內容請見原文。
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礎依然薄弱,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現就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
全面宣傳貫徹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推動制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糧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糧食局負責)深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加快標識管理、監督檢查、網絡食品經營、特殊食品注冊、保健食品目錄管理、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國家口岸食品監督管理等規章制度的制修訂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推動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中央政法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
二、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錄、地方標準目錄。(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會同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加快制修訂一批重點食品安全標準和農藥獸藥殘留標準。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廢止、修訂其他相關食品標準。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調整、公布工作機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強化標準制定工作與監管執法工作的銜接。(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實施加快完善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農藥殘留標準1000項、獸藥殘留標準100項、農業行業標準300項。(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